文创产业发展处
娱乐特别效果发牌监督
实务指引2
根据《娱乐特别效果条例》申请燃放许可证(A组)所需的附加资料
《娱乐特别效果(一般)规例》第9条已载明申请燃放许可证所需的资料。本指引现就申请A组燃放许可证制作各类特别效果场面,逐一仔细说明所需提供的额外资料。一般来说,所需的资料是会因应特别效果场面的危险程度而作出增减。
A. 反应弹(不包括人身反应弹)
B. 人身反应弹
C. 使用升举弹/樽装气爆斗制造火球(户外)
D. 使用升举弹/樽装气爆斗制造火球(室内)
E. 使用石油气爆斗制造火球(户外)
F. 使用石油气爆斗制造火球(室内)
G. 涉及道具燃烧的火焰效果(户外)
H. 涉及道具燃烧的火焰效果(室内)
I. 不涉及道具燃烧的火焰效果
J. 水中爆炸
K. 车辆火焰/火球/翻车
L. 车辆爆炸(有弹射物)
如对于申请制作以上未有提及的特别效果场面时所需提供的资料存有疑问,欢迎致电2594 0465与特别效果牌照组联络。
娱乐特别效果发牌监督
2022年7月1日
娱乐特别效果实务指引2(1.7.2022)